那部队是个汽车团,墙上写着“解放军爱人民”大标语,解放的“解”字还是简化字,写做“角羊”。那个部队有一个礼堂,经常放映一些战争题材的电影,因此每当有电影放映时,我们小孩子们都想进去看。可是门口有哨兵,不让进。当时我六七岁,虎头虎脑的正是招人喜欢的年纪,经常到部队门口去玩耍,渐渐地跟哨兵们混熟了。那些哨兵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大男孩,其实也挺爱玩的。到过年的时候,我就弄点鞭炮给那几个哨兵放,或者弄点核桃、柿饼之类的零食装在口袋里给那些哨兵们吃。后来我和那些哨兵们打得火热,每当他们值勤时我都可以在部队里畅行无阻,还让我摸他们的枪,那时我才知道真枪和我们小孩子玩的玩具枪之间有多大的区别。有电影放映时,部队门口站一大帮孩子,哨兵都不让进,惟独我领姐姐一去,哨兵就开个小门,放我们俩进去了,这也算我一生中第一次“走后门”吧。

    后来我就经常去部队家属院里玩,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姓汪的小朋友。我们俩非常要好,经常互相到对方家里做客。他的父亲是部队里的一名处长,当时三十多岁,白白胖胖的。我最喜欢到他们家去吃饭了,因为他们家似乎从来没有断过鸡鸭鱼肉。特别是,他们家吃的排骨跟我们家的很不一样:当时太谷县的国营肉店里根本见不到排骨,偶尔只有被剃得干干净净、几乎只带一丁点儿肉的大骨头卖。碰到有这种大骨头,大人就买回家炖汤,那上面的丁点肉根本就不用啃,放在嘴里一含就没了,然后就锤子砸开“敲骨吸髓”。吃过一次的骨头是舍不得丢的,还要再熬一回汤。即便是这样,每当家里吃骨头时我和姐姐都象遇到了盛大节日。可是小汪家的排骨上面部都是厚厚的肉,味道真是美极了。小汪的妈妈知道我喜欢吃排骨,几乎我每次去他家吃饭,她都给我做排骨。他们家的酒柜里放着很多白瓷瓶的酒,后来长大了我才知道那种酒叫茅台。小汪还给我吃过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有些苦味的黑色糖果,告诉我这叫巧克力。他们家拥有两套有厨房厕所的房子,一套一居室、一套两居室——和我们工人阶级家庭比较起来,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差别,正如奥威尔的《动物庄园》里所说的那样:“所有动物一律平等,但有些动物,更加平等”。

    《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》 第六章 春寒料峭(1977~1983) 五、农村见闻

    一九七九年春夏之交,我的母亲把我和姐姐送回了河南滑县农村她的老家。当时正是农村“包产到户”实行前夕,“人民公社”还未解散,还在实行大锅饭,但是已经没有政治气氛了,还允许搞一些副业。外公家所在的村子里,很多农民家都在做挂面,我刚一回到家,就闻到弥漫在空气中的挂面香味;出去玩时,看到一些人家挂在院子里的细若游丝般的挂面在微风里轻轻摆动,非常好看。可是我们家在以往被整怕了,也就没有敢从事这项副业。

    那时农村的墙上,随处可见“农业学大寨”和“以粮为纲,抓纲治国”的标语。文革期间,生产队里只许种粮食,外公种瓜种菜的本事根本使不上。文革结束以后,队里也开始让种一点瓜了,于是外公经常带我到地里种瓜,我就和小孩子们一起跳到机井前的水坑里洗澡。累了,渴了,外公就给我们摘一个西瓜。外公种地的把势是一流的,种出的西瓜个个像水桶那么大,个个是沙瓤,特别甜。

    刚回到老家不久,就赶上了农村麦收。我们这些小孩子们都接受大人的唆使去哄抢生产队的小麦。每当队里运麦子的牛车、马车驶来,我们就一拥而上,从车上大把大把地拽麦子。负责看粮仓的是“疯老爷”,我们家的没出五服的亲戚,是村里以前造反派头头之一,后来得了间歇性精神病。当时,我们都很怕他,一见到他就拼命跑,他也并不真的追赶,因为他的儿子也在我们的队列中。就这样,我们一边在课文里学习“英雄少年刘文学”,一边哄抢集体财物;“疯老爷”一边保卫“集体财产”,一边唆使自己的儿子挖“社会主义墙角”。我们家的隔壁是一间小房子,是小队的仓库,里面就有一些种子和一个农药喷雾器,老鼠成堆。至于作为农业机械化象征的“铁牛”(拖拉机)村只有一台。那时的农村还没有用上电,村人都是早早的睡了。

    此时文革已过,当年被政治狂热弄得发疯的人们又恢复了常态。当年的整我们家的那些造反派,居然也常到我们家来串门,笑眯眯的给我和姐姐讲故事——就仿佛他们从来没有整过我们家、仿佛从来没有把我的外公、外婆、母亲逼上绝路一样。当时我还是小孩子,不明白大人间的事,因此当后来母亲告诉我是某某人打得外婆口吐鲜血,某某人让外公给蒋介石的纸人下跪时,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,我实在想象不出,这些人怎么可以和颜悦色地来我们家串门,哄小孩子开心呢?人间的事,就是这么奇怪。有一天,我们还隔着那两条并排的人工河,与邻村任庄的小孩对骂,结果引起了两个村村民之间的械斗,有很多人挂彩,好在没死人。当年整我们家的造反派为了救我们几个小孩,与对方扭打在一起。外婆把我领回家后,狠狠地打了我一顿,又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