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声小说 > 其他小说 > 红楼梦魇 > 第26章
可能经过删节。──

    养伤期间,没有玉钏儿尝汤的事。第三十七回是抄本的,没有贾政外放一节。第三十六回还在第三十三回前面;回首没有贾母借口宝玉要多养息几个月,又星宿不利,祭了星,不能见外人,不放他出去。这一段大概是原有的,本来在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内。有了这一

    节,第三十七回开首宝玉终日在园中游荡,不必贾政出门,理由也够充足了。起诗社,发现缺少湘云,派人去接,因此早本的挨打事件嵌在湘云一去一来之间。

    宝玉要送湘云出二门,句下那条批注已经是加金钏后的新批,但是里面引的宝玉的话:"为你们死也情愿",今本并无此语。最近似的是第三十四回黛玉来探问伤势:

    ……抽抽噎噎的说道:"你从此可都改了罢?"宝玉听说,便长叹一声道:"你放心,别说这样话。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。"

    这次黛玉来的时候宝玉正在昏睡。

    这里宝玉昏昏默默,只见蒋玉菡走了进来,诉说忠顺府拏他之事,一时又见金钏儿进来,哭说为他投井之故。宝玉半梦半醒,都不在意,忽又觉有人推他,恍恍惚惚,听得有人悲泣之声。宝玉从梦中惊醒,睁眼一看,不是别人,却是林黛玉。

    "为你们死也情愿",当然是他在梦中对蒋玉菡金钏儿说的。改为同一场他向黛玉说"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",是表示宝黛二人相知之深。梦中对蒋玉菡金钏儿毫无反应,也更逼真,更像梦境。

    己卯本此回回末有:

    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终

    可见在书名"红楼梦"时期──一七五四本前,约在一七五○初叶──此回已定稿,上述的一段已经改写过了。加金钏儿这人物还在"红楼梦"期前,大概是在书名"金陵十二钗"前的十载五次增删中。所以改写挨打一场的时候,"老嬷嬷"仍作"老姆姆",而明义"题红楼梦"诗二十首中已经有玉钏儿尝荷叶汤:

    小叶荷羹玉手将,诒他无味要他尝。碗边误落唇红印,便觉新添异样香。

    第三十七回诗社取别号,李纨建议宝玉仍用"绛洞花王"旧号,批:"妙极,又点前文。通部中从头至末,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,使人忘怀,得便一点;未来者恐来之突然,或先伏一线,皆行文之妙诀也。"关于绛洞花王的前文显已删去。此回宝玉改用怡红公字别号,但是下一回宝玉选择诗题,又署"绛"字。(庚本第八七八页)

    海棠社二回显然是早本原有的,回内宝玉仍用绛洞花王笔名。此后改写,第三十七回添写李纨宝玉对白,宝玉不要绛洞花王旧号,改用怡红公子。下一回那"绛"字是漏网之鱼。批李纨宝玉的对白"又点前文",是改写后批的,但是作批后,关于绛洞花王的前文都删了,可见这两回改写得很早,原文之老可想而知。海棠社二回上接挨打,挨打事件中很早就插入金钏儿之死。原有的挨打与挨打余波更早了,连着海棠社二回,大概是此书最初就有的一个基层。

    金钏儿之死,自第三十回种因,在第三十二回回末发作,着墨不多。加金钏儿的时候,第三十二回回目改了:"含耻辱情烈死金钏",正文添在回末,都是最省装订工的办法,改在一回本的首页与末页。

    第三十二回回末与下一回回首后来又改过一次,因此这两回间的过渡有甲乙二种。抄本是甲,比他本早。第三十二回回末宝钗捐助新衣供金钏儿装殓:

    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,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(庚本作"傍边")坐着垂泪,王夫人正在说话(庚本作"说他"),因见宝钗来了,却掩口不说了。宝钗见此景况,察言观色,早知觉了八分。于是将衣服交割明白,王夫人将他母亲叫来拿了去。宝钗宝玉都各自散了。惟有宝玉一心烦恼,信步不知何往(他本缺这三句),且听下回分解。(庚本作"再看下回便知"。)

    ──抄本

    下一回回首此本较简:

    却说宝玉茫然不知何从,背着手低头一面感叹,一面慢慢的走着,信步来至厅上,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