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法,都没辙;
毕竟,秦大妈名义上的持股人只有三个,马毅搏、刘威和员工持股委员会;
想要股份,马毅搏那里肯定没希望,员工持股委员会也没希望,突破口只有刘威;
好在,虽然布局耗费心神很多,但好在成功了;
但谁能想到,自认为成功后的他们,竟然感觉到嘴的鸭子快要飞了;
这种情况,怎能不让人抓狂?
“马总说了,他们之前签订过协议,刘威的股份想要出售或者转让,必须要经过马毅搏的书面同意才行”;
“我本来以为对方是诈我们,但听马毅搏所说,如果咱们有能力,可以打听一下当初他们出售秦大妈食品厂的时候,里面就有他马毅搏同意刘威出售股份的协议”;
高宇飞越说声音越小,因为这种事情,十有八九是真的;
那岂不是前前后后花费三个月布局的事情,竟然因为这一份小小的协议,被搞砸了?
但谁能想到,刘威会这么废柴,竟然还签订了这样的协议,这不是给自己头上按了一个紧箍咒吗?
哪个合伙人会签订这样的协议?
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