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卖灯笼的时候,那个前一年坑我们的段经理还到我们商店晃悠了一圈,大概是还想代销我们家的货。我母亲虽然对他恨在心上,但也还是笑脸相迎,就是不提给他代销的事情。姓段的也看出来自己没戏了,就又跟我母亲东扯西拉两句走了。

    不过,那一年我们还是被一个代销的人给骗走六千块钱的货。那小子叫张建民,长着一副忠厚脸,但实际上是个奸猾小人。张建民卖了我们家的货,等到我母亲去找他结帐时,他却说那卖货的钱因为自己赌博,被公安局给当成赌资没收了,现在身无分文。我们家是小本营生,我母亲一向做的是信义买卖,也没签什么合同,只是张建民拿货时打了个收条,上面写着金额、数量和品种。当时我母亲想告他,但后来又觉得光凭收条证据似乎不足,一打官司还要掏钱交诉讼费请律师,弄不好赔的更多,也就只好自认倒霉了。

    《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》 第十章 组织部里的年轻人(1995~1999) 十三、下岗工人

    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只讲产量产值,不需要自己操心亏损还是盈利,亏损的企业靠上级的拨款仍旧维持着生存,因此国有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被掩盖起来。一九七六年时,国就已经有三分之一的国有企业陷于亏损状态,投资利润率、百元资金产值率不断下降。八十年代国有企业试行承包制改革和厂长经理负责制,不但没有改善国有企业的处境,反而因为监督缺位造成国有企业资产的进一步流失。以前的国有企业,工人小偷,领导大偷;到了九十年代初期演变了厂长经理的大口鲸吞,把国有企业掏成空壳后一拍屁股走人,自己发财或者异地做官去了。恰逢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,企业需要自己找市场、搞竞争。在短缺经济时代,即使是残次产品也是不够用的,根本谈不上什么竞争。到了物资丰富年代,昔日“皇帝女儿不愁嫁”的好日子就一去不回头了。于是,一股国有企业破产倒闭、工人下岗失业的风潮席卷了中国大地。在这场来势汹汹的失业大潮中,我在郑州的两个表姐、两个表姐夫、表嫂,在武汉的堂兄、堂嫂均成为数千万失业大军的一员。我的父母虽没有领到“下岗证”,但也跟下岗人员一样,一连几年拿不到工资。

    我最早听说下岗的概念是在一九九○年我辍学的那半年。不过那时不叫下岗,而叫“放假”。当时铁Z局有很多青年工人没有活干,纷纷“放假”回家。那时正是一九八九年事件刚过,新领导人特别重视社会稳定工作,因此下令银行发放“安定团结贷款”,就是没有活干也要贷款发工资。后来我在银行的时候见到过不少“安定团结贷款”造成的呆帐坏帐,企业早就不存在了,帐却还挂在银行。到了一九九二年,开始实行内容是打破铁饭碗、铁交椅、铁工资的“破三铁”改革,结果矛盾激化,出现了被裁员回家的工人跳楼自杀和报复企业领导的事情,于是渐渐地也就不提“破三铁”了。

    “破三铁”不提了,可国有企业的困境却愈演愈烈。银行的“安定团结工资”救救急可以,但长期靠银行贷款养活着几千万人的嘴坐吃山空,也毕竟不是长久之计。这些亏损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发工资,转眼就山穷水尽了。说到国有企业工人下岗,我作为一名工人子弟,自然不会赞同某些养尊处优的经济学家和官僚们所说的那样是所谓“改革的阵痛”。在我看来,这是长痛,为以前的统治者试图一步登天地搞社会实验所付出的惨痛代价。

    作为从小在铁路工人社区长大的工人子弟,我自然对工人阶级怀有深厚的情感,对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一直着意地关注。多年来,我比较注意研究和思考国有企业现象。恰好我的工作让我有机会触及很多国有企业,与企业的干部职工接触。根据我的观察,中国的国有企业具有一些在西方国家企业根本就没有的劣势,这是导致中国国有企业问题严重的根本原因。这些劣势表现在:

    一是没有竞争,企业没有正常的淘汰机制,企业没有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。正常的企业如同人一样,具有生老病死的过程。西方国家的老企业破产、新企业兴办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。然而在中国以前的几十年里,由于强调所谓的“社会主义优越性”,企业能生不能死,一个企业无论多么孱弱,多么不合时宜,都可以无忧无虑地存在下去。许多早就应当破产倒闭的企业,却不退出市场,继续徒然地耗费着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。几十年时间里,中国竟然没有一部《破产法》,直到一九八八年,沈阳防爆器材厂才成为第一个破产退出市场的企业。到了改革开放后竞争兴起,这些一无优势、二无积累的企业,自然成为第一批淘汰对象。

    二是没有集约经营意识,只有粗放经营传统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,片面追求产量产值、不管质量效益;企业一味扩大生产规模,不注意搞技术革新和产品的升级换代;企业技术陈旧设备落后,产品“傻、大、黑、粗”,质量低劣,能源和原材料耗费却相当惊人。从二○○○年到二○○四年间,我曾经多次到几个濒于破产的老纺织厂调研,发现这些厂均有同一个特点:多是六、七十年代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