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除了在经营时为了这些福利的实现缴纳各种税收外,基本没有什么额外负担。而中国不一样,虽然福利水平很低,但无奈人太多,负担也不轻,都由单位背着,企业效益好时没有居安思危,而是大手大脚地花钱,利税部上缴;效益一旦不好,也要维持着福利开支,更加举步维艰。我的父亲年轻时单位有公费医疗,但那时身体健康,除了感冒发烧拉肚子外没什么大毛病;等到老了得了重病,单位却因为不景气报销不了医药费,前前后后治病花掉了二十四万,绝大部分都是我母亲糊灯笼卖挣的钱和子女掏的钱。而那些没有钱的工人得病,只有回家等死一条路了。就连企业的退休人员也要企业负担,有些企业历史悠久的,退休的比干活的还多。这样的企业,怎么可能好起来?

    六是企业内部缺乏正确的激励淘汰机制。只要不犯政治错误就能进不能出,无论多么不称职的人都照样拿工资;企业内部分配搞平均主义,吃大锅饭,干和不干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;养舒坦了一批懒人笨人,伤害了一批能人勤者;到了改革后人们渐渐获得了择业自由后,很多能人纷纷离开国有企业另谋高就,而相对能力较弱的却沉淀下来,企业的人员素质越来越差。其实大家可以认真回忆一下,七八十年代的国有企业,有几家不是每天上班时间在大门口、车间里聚集一帮无所事事的人吹牛聊天或者忙私活的?二○○○年我接触过一个总是发生请愿事件的建筑机械厂,了解到该厂的职工里有相当一部分是老职工子弟接班入厂,文化层次低、技术生疏,重大事故和人为设备损坏时有发生,厂内经常出现做私活占用公家东西现象,甚至部分职工监守自盗,偷拿一些半成品、物料、模具、图纸、工器具卖给厂外私人经销部或用于私活。一九九六年夏季一场暴雨后,该厂的部分围墙倒塌,厂里拿出钱来让职工砌墙,竟然无人愿意干活,不得已请来一个农村建筑队。一九九七年底新来了个厂长,要加强劳动纪律,对几个外出揽活的职工做出了处分,结果这帮人围殴并砍伤了新任厂长,导致该厂无人敢出面当厂长。没饭吃不行,一九九八年该厂职工还先后多次上街闹事要生活费。银行的信贷员上门讨贷款,也被这个厂的工人认为是“黄世仁逼债”,多次谩骂、侮辱信贷人员,弄得银行的信贷员都不敢去了。我也很清楚,如果自己昧着良心,装做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把国有企业的职工都写成一副“无私奉献、任劳任怨”的样子,再为今日他们的悲惨处境喊两句口号;“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挥舞”,说些同情工人阶级贫苦的话,写一些讽刺和抨击“富人”的文章,“半是榜文、半是挽歌”,就可以占据廉价的道德优势。但我不愿意这么做,因为我写文章凭的是良心,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怀着政治目的,按照早就定好的框框进行材料取舍,刻意夸大或者掩盖某些事实。根据我多年以来的观察与思考,今天的一切都成长于它的昨天,国有企业的苦果早在国有企业建立的那一天就已经种下了。多数人天生具有惰性,没有生存的压力就不会去开拓奋进,而国有企业内恰恰缺乏这种压力。

    七是对企业家的地位认识错误,奉献与收入不成比例,造成企业家道德风险难以防范。在西方国家,企业家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组织者,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;对合法所得的私有财产的保护,则使得企业家们安心赚钱。因此,西方国家的社会精英多半集中在企业家阶层里。西方企业家的收入高低,与企业经营好坏密切相关。如果经营不善,企业家只有破产,自己承担责任。然而中国却是个官本位国家,公民的私有财产长期被当作一种罪恶,得不到法律保护;要想成为人上人,那你就得当官。社会精英都集中在官场里勾心斗角、拉帮结派。而官场,却是不能创造任何社会财富的。精英过度地集中在官场,只会浪费人才资源;还容易造成政策不连贯,朝令夕改。企业家则没有真正的社会地位,也缺乏真正有本事的人来安心经营企业。国有企业的领导如果经营得好,收入也还是那么多一点;经营得差,只要把上面招呼好也还可以异地做官,甚至反而获得提拔。因此,一些有能耐的企业家逐渐心理不平衡,产生了歪门邪念。一九九五年我刚参加工作前后,武汉发生了“于志安事件”。于志安是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,并兼党委书记、总经理于一身,还担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,又有国工商联常委、湖北省人大代表、武汉市政协常委等多种身份,也算是个能人,短短十年时间里励精图治,把一个原本陷于破产边缘、五千多职工没饭吃的武汉汽轮发电机厂,弄成了“国五百强”企业,十年来利税增加了一百倍。然而,于志安认为这个企业有今天,完是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,而他所获得的却远远与他付出的不相称。于是于志安以自己的名义,利用企业集团跨国投资的机会,在菲律宾注册成立了一个注册资本为六十五万美元的电厂,并于一九九五年出走菲律宾。后来中国跟人家外方交涉,追回了六十五万美元的注册资本,但此时人家已经不在乎这六十五万美元了,每年电费的收入就有一千万美元。除了武汉的于志安,还有云南的储时健,也属于这类心理不平衡的人。然而,企业